7月13日,張家港內河船員遠程考場監考人員發現,有名考生與電腦屏幕中顯示的考生照片不符。根據考場監考要求,考務人員后臺查詢海事慧眼中該考生近期掃臉照片進行核對,在照片佐證和執法人員的問詢下,該考生承認替他人考試。 考務人員根據考場規則要求,當場取消被替考考生申考職務下所有科目考試、評估成績,并一年內不得再次參加相應的船員考試。隨后執法人員將該替考考生帶至案件處理中心進行調查,發現該考生系通過使用其兄長身份證混入考場,意圖代替其兄長參加考試。
張家港海事局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考試考場規則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違法記分辦法》《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》等規定,分別對替考人及被替考人兩位船員進行了違法記分15分的處罰,并按照《江蘇海事監管領域信用管理規定》將兩位船員列入信用管理黑名單。
此外,張家港海事局責令其在張家港或發證機關參加為期5日的水上交通安全、防治船舶污染等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的培訓并進行相應考試。